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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体检合格证
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拿到上海市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
回复:

根据《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卫监督(2010)22号)有关规定,“一、对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项目进行调整,取消乙肝表面抗原和e抗原项目,增加甲肝抗体和戊肝抗体项目(健康检查表见附件1,同时适用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单位在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时,如检查结果中肝功能异常,需另外进行甲肝抗体和戊肝抗体检测,排除甲肝、戊肝后方能发放健康合格证。如体检者在检查中肝功能异常,但体检者不进行甲肝抗体和戊肝抗体检测的,不得发放健康合格证。健康检查单位在检查中发现体检者患有甲肝或戊肝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全市通用,有效期1年(法律、法规或规章对部分行业健康证明有效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业人员在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化妆品行业间调换工作时,所持有效健康证明在公共场所、饮用水、食品、化妆品等行业间同等有效。”

上海市卫生局工号: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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