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English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2008-02-28
   
 
 
            
 
版权所有(C)2001-2008 上海市卫生局版权所有,不得非法镜像。
E-mail:webmaster@smhb.gov.cn 地址: 北京西路1477号 电话: 22121111 邮编:2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