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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AB81030112004009
发布时间   2004-03-15
发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  沪爱卫办(2004)20号
备注  
关于加强上海市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在2003年建设健康社区试点工作基础之上,本市将以“整体推进,个性发展”为总体原则,在全市各街道、镇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工作,为推进本市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城区工作夯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  在街道、镇范围内,通过健康社区建设,以为居民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和提高健康素质为目的,以环境保障、设施配套、健康教育和除害防病等工作为重点内容,逐步引导社区居民、社会机构同街道、镇互相合作,符合社区实际情况,具有较强的个性化和可持续发展潜力。
  二、定项原则  健康社区建设工作是一项融入社区方方面面的社会化工作,与社区的总体规划、社区管理和群众生活密切相连。为此,在确定工作项目和指标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要按照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城区工作规划指标体系、年度计划中规定社区应完成的任务确定工作项目。
  二要根据科学的调查研究结果,参照上海市健康社区指导指标体系的内容,根据区域现状和发展的实际情况,以街道、镇发展规划、和社区居民关注的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难点问题确定工作项目。
  三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有特色的健康居委、健康单位建设活动,为市民提供健康服务。
  三、工作重点  1、环境保障
  以提供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的适宜的社区生活环境,强化和完善各类大卫生管理和作业队伍建设,提高群众对社区环境的认同度和认知度为重点工作内容,开展国家卫生镇和市一级卫生街道(镇)管理工作,保持社区道路、居住区、农贸市场、各类卫生设施和居民日常活动场所等环境的常态管理,不断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2、设施建设
  按照市、区两级的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城区的相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并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和改建力度。在工作中,以人性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原则,实实在在地做好配套设施的新建和改建工作。
  3、健康教育
  进一步推动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要针对社区人群的特点,对不同人群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力争使健康教育工作在人群的分布上更趋于社会化,逐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要运用健康促进的理念和方法,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的健康促进活动,促进居民更新观念,指导居民健康消费、科学预防保健和文明休闲娱乐的现代健康观。
  4、虫害防制
  进一步发挥社区公益卫生保洁服务社和除害专业队伍的作用,继续组织落实以控制虫害密度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和虫害消杀工作,督促社区单位开展四害防制工作,持续有效控制虫害密度,把虫害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以科学控制虫害的方法,开展示范街道、镇和示范小区的试点工作。
  5、专项活动
  结合《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重点推进活动方案》的各项活动内容,以各项推进活动作为推动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主要手段,作为吸引社区居民参与建设健康社区活动的有效载体。要结合社区的特点,合理安排好各专项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做到统一计划、全面实施、重点突出、贯穿全年。各专项活动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要发动居委、单位围绕居民和职工的需求,使社区居民和单位职工感受到建设健康城市、健康城区和健康社区活动对提高生活质量的作用,并更主动地参与健康社区建设活动。
  6、个性发展
  以提高居民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以开拓创新、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为原则,在对社区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特点和居民实际需求,参照《上海市健康社区指导指标(试行)》的内容,确定相应的具有个性化特征的工作项目。所确定的项目应有较强的现实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经过努力能凸显成效,真正受益于群众。
  四、时间安排  建设健康社区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为此,建设健康社区工作原则上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立组织网络,确定工作项目(每年3月前)。建立或完善由街道(镇)、各职能部门、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健康社区建设工作网络,并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以市、区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城区工作年度计划为参考,结合街道、镇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健康社区建设项目基线调查,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建设健康社区的工作项目和指标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居委会和社区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二阶段,整合社区资源,推进项目建设(每年3月―10月)。综合各工作项目的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推进策略和政策,并落实专项经费;督促街道、镇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把各工作项目有机融入到部门工作之中,做到同步发展,互相促进;主要领导要针对工作开展中的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协调各方参与解决,把工作引向深入;定期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巡查各项目进程情况,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项目开展效果;利用社区专业资源,做好评估方案设计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第三阶段,完成评估工作,扩大项目效果(每年11月―12月)。按照年度工作项目任务,开展建设健康社区工作评估,完成自我评估报告和各项目资料整理,并向社区居民通报评估结果;上报自我评估报告,做好迎接区(县)、市评估的准备;寻找工作中的差距,不断提升健康社区建设工作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和调整建设健康社区规划的指标体系。
  五、工作职责  市爱卫办要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订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策略、指标指导体系和评估的总体方案等,明确工作的重点;组织对各区县爱卫办和各社区领导和工作骨干进行培训;会同各区县爱卫办扶持和指导重点推进街道、镇的工作,总结推广建设健康社区工作模式和经验;对各区县健康社区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开展评选建设健康社区工作先进活动。
  各区县爱卫办要根据市的工作部署,结合健康城区建设工作,做好本辖区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和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全区(县)各街道、镇全面开展健康社区建设,做好重点推进街道、镇的选点、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要会同区建设健康城区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各街道、镇实施日常的技术指导和工作进度、质量跟踪管理;在街道、镇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对各街道、镇年度评估和终末评估;形成各街道、镇建设健康社区工作评估报告,上报区县政府和市爱卫办。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将建设健康社区作为本街道、镇推进社会大卫生管理工作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主要工作,要建立并完善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要以市、区两级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城区的各类工作项目为依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建设健康社区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项目和指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并对各工作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要有多种宣传载体,让社区居民能不断了解健康社区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健康知识,并反馈对健康社区工作意见和建议;要整合社区各类社会资源,利用社区单位的资源优势,动员社区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健康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使各种社会力量能最大限度的为社区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要形成建设健康社区自我评估体系,在各类项目的确定、实施和评价中能起到主导作用,为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自我运转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要重视基础性资料的积累,形成较为完善的资料整理制度和要求,为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的不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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