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创建办、爱卫办:
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区资料工作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在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1、《创建国家卫生区资料工作内容》
2、申报国家卫生区的基本条件及《国家卫生区标准》中有关量化的若干指标
上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一年八月十日
创建国家卫生区资料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爱卫会颁发的《国家卫生区标准》和有关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沪创卫办(2000)9号和沪爱卫会(2000)22号文件转发]的精神,对本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中有关资料工作的内容如下:
一、基础资料
1、《国家卫生区标准》中组织管理项目――参照市创建办1998年6月编印的《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培训材料》中“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的16册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2、《国家卫生区标准》中其它项目――按具体指标所涉及的基本情况、达标情况、管理情况准备相关资料。
二、申报资料
申报区经认真自查,认为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卫生区标准》的要求,由区创建领导小组、区爱卫会联合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市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全区行政区划、创建区域行政区划;
(2)创建历程概况――
创建工作起步(原则上以1990年为准);
创建卫生街道(近郊区含卫生村镇的创建);
创建上海市卫生城区;
创建国家卫生区。
(3)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达标情况――10个项目62条标准采用总体表述;其中5条申报基本条件要逐一表述;
(4)建立的巩固管理制度――简要表述建立长效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5)曾获其它相关荣誉称号――例:国家园林城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国家优秀旅游城区、市或国家文明城区等。
2、申请报告附件:
(1)创建国家卫生区规划(计划);
(2)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总结;
(3)创建工作主要相关材料汇编本;
(4)创建工作录象片。
三、资料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和有关考核命名及管理颁发准备资料;
2、资料要做到准确、真实、简洁、明了,并具有特色;
3、全区汇总资料与区各职能部门资料必须具有一致性,区各职能部门资料与市对口部门资料必须具有一致性,防止出现数据和各项内容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
4、要有专人负责。
上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一年八月十日
申报国家卫生区的基本条件及《国家卫生区标准》中有关量化的若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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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达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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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基本条件 |
上海市卫生城区 |
必须是 |
(建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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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生活污水处理率 绿化覆盖率 人均绿地面积(平方米) 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 除“四害” |
≥80% ≥30% 新区30%,老区25% 新区5M2,老区4M2 ≤0.25MG/M3 有三害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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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
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自评 得分85分以上学校 社区向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每年 |
〉85% ≥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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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卫生 |
市容清扫保洁率 主要道路机扫率 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 粪便、垃圾日产日清率 二类以上公厕比例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
100% 30% ≥98% 100% ≥10%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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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近两年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超五类黑臭水体 |
无 ≤58分贝 ≥90% 100% ≥80%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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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合格率 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 |
≥95% 半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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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
食品卫生监督合格率 近年重大事物中毒、重大食源性疾患 |
≥80%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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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达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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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 |
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儿童单苗、四苗、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 免疫接种安全注射率 居住3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 |
无 ≥95% 100%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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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害 |
除四害三项达标外,另一项对照标准 |
〈三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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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居民区卫生 |
单位可绿面积绿化率 居住区可绿面积绿化率 |
〉90%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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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测验 |
市民投诉处理率 随机民意测验满意率 |
〉95%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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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于人口密度过大的中心区,其绿化指标可适当放宽,但应积极实行立体绿化,做到见缝插绿,以提高绿化覆盖率。
2、《国家卫生区标准》中涉及其它法规,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要求的主要量化指标也要注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