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爱卫办:
本办《关于印发<上海市街道、镇除害服务站考核、命名办法>的通知》[沪爱卫办(1997)字第21号]因核稿有误,现重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原件请自行销毁。
上海市爱卫会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上海市街道、镇除害服务站考核、命名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除害服务站的管理,提高除四害质量,更好地搞好除害服务工作,根据沪爱卫会(1991)字第14号《关于加强街道(镇)除害服务站管理的意见》精神和1997年市爱卫会工作计划,结合当前除害服务站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命名管理原则
除害服务站的考核、命名,在市爱卫会的统一领导、市除四害协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各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街道、镇除害服务站的初审,报市爱卫会办公室考核审批,合格者由市爱卫会办公室授予等级除害服务站证书。
二、申请考核条件
达到除害服务站标准(附件一),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区、县爱卫会办公室提出考核申请:
1、有创建等级除害服务站方案;
2、有完整的资料;
(1)有各项规章制度(附件三);
(2)有培训计划和落实措施;
(3)有经费收支情况和固定资产情况;
3、有工作情况汇报。
三、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工作室和仓库,对除害人员测试(包括现场操作)等方法进行。
四、复查
对已获得等级除害服务站证书的除害服务站,每年组织复查,复查合格者给予盖章签证;复查不合格者限其三个月内整改,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不予盖章签证。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l、上海市街道、镇一、二、三级除害服务站标准;
2、上海市街道、镇除害服务站除害员标准;
3、除害服务站必备规章制度;
4、除害服务站考核申请书(样张)。
上海市爱卫会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上海市街道、镇一、二、三级除害服务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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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标准 |
一级标准 |
二级标准 |
三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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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配备10人以上除害员 |
除害员合格率100% |
除害员合格率90%以上 |
除害员合格率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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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开展除害工作确保除害质量,虫害密底低 |
积极推广应用全市统一新药物、新器械、新技术,除害工作全面达标 |
积极推广应用全市统一新药物、新器械、新技术、除害工作达标 |
除害工作基本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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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固定的工作室和药械仓库,有配制药物所需的场所 |
总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
总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
总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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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必需的器械、药物和经费 |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25万元 |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20万元 |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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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资料完整 |
帐册另立帐目清楚独立核算 |
帐册另立独立核算 |
帐册另立独立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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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除害员每年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
考核优良者占80%以上 |
考核优良者占60%以上 |
考核优良者占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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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服务单位满意群众满意 |
满意率90%以上 |
满意率80%以上 |
满意率70%以上 |
附件二:
上海市街道、镇除害服务站除害员标准 1、热爱除四害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熟悉、掌握四害的生态习性和防治方法。
3、熟练掌握常用除四害药物的配制方法,能独立进行喷杀操作。
4、掌握常用除四害器械使用、保养及维修。
5、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证除害质量。
6、年龄、文化、身体合格,女55岁以下,男60岁以下,初中或相当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每年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能胜任除四害工作。
附件三:
除害服务站必备规章制度 1、街道、镇除害服务站职责;(※)
2、街道、镇除害服务站工作制度;(※)
3、除害员岗位责任制;(※)
4、灭鼠、蝇、蚊、蟑螂工作规范;
5、仓库管理制度;(※)
6、财会管理制度;
7、器械保养管理制度;(※)
8、除害有偿服务合同。
注:※为上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