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上海市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和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373号)精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第一类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部分在本市使用的第二类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见附件1)和修订说明(见附件2)一并下发,自2006年3月1日起按照新的免疫程序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和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修订)
2.修订说明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一类疫苗免疫程序和第二类疫苗使用指导原则(修订).doc修订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