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镇(乡)政府:
300所村卫生室(中心村卫生室和一般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财政投入标准为中心村卫生室每所投入15万元,市、区(县)、镇(乡)财政各出资5万元;一般村卫生室每所投入9万元,市、区(县)、镇(乡)财政各出资3万元。现将《2006年市政府实事项目300所郊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单位名单》和《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并认真做好相关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06年市政府实事项目300所郊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单位名单
2.上海市郊区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