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自8月27日开始,于9月21日结束。督查对象包括为本市71所二甲以上医院。督查内容主要依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和《2007年上海市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这2个文件,具体分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急诊ICU、护理、检验、病理、放射、院内感染、药事、输血、财务、收费、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内容,中医和干部保健条线也同步进行了督查。其间还对14所二、三级综合医院的医疗、护理、急诊工作进行了夜间飞行检查。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当场向医院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督查结束后,我局将汇总所有被查的71所医院的督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在卫生系统内进行公示反馈,以督促落实医院的下一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