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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开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活动
    2008 年9月10日上午,市人大内司委领导前往长宁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座谈活动,视察该院开展妇女妇科病、乳腺病免费筛查工作,并听取了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依法实施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两年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情况的汇报。我局王磐石副巡视员陪同前往视察并作了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情况汇报,介绍我局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市、区(县)妇儿工委积极开展为退休和生活困难人群的免费健康筛查,并将“为30万贫困妇女妇科病、乳腺病免费筛查”列为2007年度实事项目。2008年又全力支持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召开了区县卫生局、妇幼保健所的专题工作会议,从筛查机构的设置、人员和设备配备等进行精心的组织准备,对筛查人员安排、筛查流程、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了质控检查。去年和今年各医疗保健机构为完成30万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的筛查任务,在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冒着盛夏高温连续工作,放弃双休日为预约的筛查妇女进行筛查。目前,实事项目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区县卫生部门与妇联、街道密切合作,筛查工作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此外市卫生局积极做好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其他各项工作 。2007年在全市建立了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构建了覆盖全市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提高了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同时,在妇女的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和产前保健等方面也不断引入新的理念、推出新的举措。2007年在原来本市开展2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基础上,又启动开展了2个新项目,在全国处于优先和领先水平。作为市卫生局重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市建立6个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构建覆盖全市的网络,降低婴幼儿死亡率。建立市妇幼保健中心,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市卫生局将结合本市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努力完成《实施办法》中涉及卫生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将制订实施完成该项目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卫生系统贯彻落实《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具体措施和行动,得到了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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