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医疗制度始于1958年,是全国最早起步的省市之一,至今已坚持运行了整整50年。上海合作医疗制度已形成了筹资稳定、补偿合理、管理规范、农民信赖的保障制度,在筹资、补偿、管理等方面都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2007年,上海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100%,参合率98.8%,低保、残疾等人群应保尽保率100%;人均筹资450元,居全国第一,远高于平均水平;门诊平均报销40.8%,住院46.6%,逐年快速增长。
上海合作医疗不仅是一项医疗保障制度,还与救助制度紧密结合,建立大病风险二次补偿机制,彻底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