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8年以来的30年间,全市共有570余万名适龄健康公民慷慨捋袖,奉献爱心。2006年,上海首次实现医疗临床所需全血全部自给,结束了血源长期需外省市支援调剂的历史。
从1978年募集血液16.9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到2008年募集血液约44万人份,申城血液募集总量足足提高了150%。尤其是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实施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热心市民的参与下,上海市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面实现了公民义务献血向无偿献血制度的平稳转变,不仅保证了临床用血需求,血液质量也不断得到提高,为弘扬人道主义,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上海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