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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即将停止办理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考生退款手续的通知
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考生退款工作自2009年1月5日开始至今已近3个月。目前,仍有少数考生未到指定退款地点办理医学综合笔试报考费退款手续。因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经费收支结算工作及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和收费工作已经开始,我们将于2009年5月5日起停止2008年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考生退款工作,请考生尽快办理退款手续。
退款地址:青海路148号305室
咨询电话:52286873
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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