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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AB83090002009005
发布时间   2009-08-07
发布机构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爱卫会[2009]17号
备注  
关于本市开展 2009年统一灭蟑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爱卫会,市各委、办、局爱卫会,驻沪部队(武警)爱卫会,各大集团(公司)爱卫会:
    为有效控制蟑螂密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本市灭蟑成果,营造一个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做好迎世博病媒生物控制保障工作,市爱卫会决定2009年8月12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突击灭蟑活动时间:
    8月12日-8月27日
    二、活动安排:
    8月12日-16日为全市动员、活动宣传阶段。各区县、各街道镇要分别组织召开辖区内单位、居委、物业和市民代表参加的灭蟑动员会,充分发动辖区内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全市统一开展的灭蟑螂活动。同时,各区县、各街道爱卫会要组织开展多形式灭蟑宣传活动(包括海报、板报、电子宣传屏、宣传册页等),把蟑螂的危害和灭蟑、防蟑知识告诉广大职工和市民群众。
    8月17日-21日为全市统一投药和灭蟑阶段。各地区、单位和市民要对所有蟑螂栖息点采取投放灭蟑药物、粘纸粘捕、药物滞留等各种有效的灭蟑方法开展统一灭蟑活动,灭蟑药物的投放要做到点多、量少、面广。各级爱卫办要组织队伍查漏补缺,尤其是对宾馆、餐饮行业等重点场所进行监督,确保投药覆盖率。
    8月22日-23日为卫生整治阶段。各区县爱卫办要及时发动、指导各地区、单位和市民认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科学彻底清除死蟑、蟑螂卵夹等蟑迹。
    8月25日-27日为效果自查和执法阶段。各地区、单位要对本次灭蟑活动进行效果自我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各区县爱卫办要认真组织执法检查,促进经常性的灭蟑工作扎实开展,市爱卫办将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各地区、单位的灭蟑活动效果进行抽查。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10年世博会将在上海举行,组织、实施好本次灭蟑活动,既是体现本届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也是我市建设“健康城市—让虫害远离生活”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单位务必认真组织,切实搞好本次全市统一灭蟑活动。
    2、认真宣传,全面发动。各级爱卫会要通过多种传媒和各种宣传活动,把本次灭蟑活动的时间、要求及蟑螂对人体健康的危害、防灭知识告诉广大职工和市民群众,不断提高和激发单位职工和市民群众参与灭蟑的意识和积极性,最大范围地动员广大职工和市民参与单位和家庭的灭蟑活动,形成除害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统一为居民开展上门免费灭蟑服务活动。
    3、加强监测,掌握实情。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本次灭蟑突击活动的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活动前后的蟑螂密度测定,提出灭蟑技术方案,积极参与现场督查,指导各部门、各单位有重点、有成效的开展灭蟑活动,并真实客观总结本次灭蟑活动的效果。
    4、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在统一活动中,各区县爱卫办要不断加强有害生物防制员作业水平、处置能力培训,充分发挥基层除害队伍的指导、宣传作用,提高消杀水平。同时,加强与社会虫害控制服务公司协调,共同做好本次灭蟑活动。
    5、科学规范用药,减少药物抗性。为控制蟑螂密度,减少药物抗性,各除害专业机构要根据市爱卫办的用药方案认真、安全、科学、规范使用灭蟑药物,在技术上根据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日前下发的对全市8月份灭蟑工作的技术建议,科学规范操作,并指导单位和市民科学灭蟑、合理用药。
    6、加强督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县爱卫办要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和《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对活动过程和效果的指导与督查,对一些行动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进行帮助指导、督查和通报,对问题严重、屡劝不改的地区和单位要进严肃教育、处罚。
各区、县爱卫办要认真宣传、组织开展好本次灭蟑活动,并将活动情况和小结于8月30日前报市爱卫办。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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