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肺科医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为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指导卫生系统迅速、有效、规范地开展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部专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发应急〔2009〕100号)和《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卫发应急〔2009〕10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各单位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或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上直接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