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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AB83170002009004
发布时间   2009-11-0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  沪卫应急〔2009〕121号
备注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和《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各有关大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肺科医院,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为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指导卫生系统迅速、有效、规范地开展核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部专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卫发应急〔2009〕100号)和《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卫发应急〔2009〕10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各单位可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或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上直接查阅和下载。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信息
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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