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指导小组信息】
1、1月21日,市卫生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对各区县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并上报卫生部。
2、1月25日,按照《关于评选表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卫学指组办发[2009]13号),根据各区县上报情况,经过市卫生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的综合评定,向卫生部推荐上报3个先进集体、9名先进个人。
3、1月28—29日,上海市卫生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干部人事处处长陈晓红同志赴崇明县了解该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
4、编辑印发第58-59期简报,准备后2期简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