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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AB83180002010010
发布时间   2010-09-08
发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  沪卫规财〔2010〕054号
备注  
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确保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行,吸取2月21日本市月胜废品收购有限公司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训,市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印发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10〕6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上级管理部门做好所属单位的监督工作。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在9月份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10月份积极配合各区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此次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文件要求,重点自查本单位、本部门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导致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现问题的立即整改,及时如实上报因非法违法经营发生的事故和存在的隐患。
2、从严管理本单位、本部门公务用车,严禁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积极宣传教育单位员工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
3、各类施工建设项目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必须拥有相关资质,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购买、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各类化学试剂及物品的,要在全过程严格按照危化品的管理条例进行操作,相关人员经过相关培训,持证上岗,确保安全。
5、各类特种设备严格实行年检制度,持证运行,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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