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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AB83070002012001
发布时间   2012-01-20
发布机构   上海市卫生局
文件编号  沪卫科教〔2012〕006号
备注  
关于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局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为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实现上海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确保上海的医学领先地位,加快医学人才培养力度,加速上海成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的进程,现就加强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
    改革开放30年来,上海的医药卫生事业始终坚持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在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医药卫生工作总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成果丰硕,医学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为上海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上海卫生系统的优秀人才已成为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上海也成为国内卫生系统优秀人才的高地;同时,相关学科通过系统建设、全面发展,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市级重点学科为骨干、社区特色项目为基础的医学学科发展体系,学科优势与临床优势相互促进,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模式也跨上了新的台阶,健康需求快速增加,“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防止伤病残”,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党和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本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还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诸如公共卫生形势依然严峻、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双重疾病负担长期存在、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诸多科学问题有待攻关。
    卫生系统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抓住当前重要的发展机遇,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和上海战略,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和教育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实现深化医改目标,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原则、发展目标
    (一)基本思路
    1、按照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原则,更好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形成稳定长效的投入机制,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以建立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队伍培养体系为主线,充分发挥卫生科技和教育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加速上海成为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提供科技和智力保障。
    2、对接国家重大专项、支撑计划等,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为重点,突破一批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3、重点突出卫生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项目,集成全行业、多部门的综合优势,力争在防病治病的重要领域取得一批有影响力的转化医学成果。
    4、加强卫生技术评估,遴选先进适宜技术,应用行政、法律、经济的手段强化先进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解决临床和疾病防控的实际问题,切实有效降低医疗费用。
    (二)主要原则
    1、重在临床、强化预防、突出社区、加强与扶持并举。以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领域为重点,提升基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在重视传统优势领域的同时,关注重要的、薄弱的学科领域。
    2、政策引导、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提升。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建设项目的遴选和支持,引导建设单位实施发展计划。重点支持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支撑性学科,优化学科布局、整合学科资源、构筑学科基地,强化学科队伍、打造学科团队,整体提升上海卫生事业发展水平。
    (三)发展目标
    培养一流的医学人才队伍为基础,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特色优势显著、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进一步提升卫生科技发展能力,有效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实现本市建成亚洲医疗中心城市之一的目标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建设30个临床医学中心和50个临床重点专科,其中重点建设10个“重中之重临床医学中心”和10个“重中之重临床重点专科”,并以此为基础,建设10所左右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学科领先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
    ----分层次重点培养250名-30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
    ----实施10-15项公益性行业专项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
    ----重点推广60-80项先进适宜技术。
    三、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上海卫生发展规划,根据项目的不同层次和类型,市区及相关单位分级负责,共同实施。
    (二)协同联合、共同管理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卫生局(中医办)协同市教委、市科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上海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统筹管理本市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局,根据领导小组制定的目标和要求负责实施目标管理和定期考核,加强管理,促进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
    (三)分类指导、绩效评估 
    探索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已有的基础、特色和优势,给予分类指导。同时,注重建设绩效评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学科和个人在后续建设过程中给予后资助和表彰。
    四、加强上海卫生系统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推进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
    进一步凝练目标,在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病、肝脏肿瘤、神经外科、骨科、内分泌代谢疾病、口腔医学、视听医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特色优势显著、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临床医学中心和重点专科,并以此为基础,建设10所左右管理科学、服务优质、学科领先的现代化研究型医院。
    (二)推进优秀医师培养计划
    加强医学人才队伍的建设,在做好卫生系统国家和上海“千人计划”引进工作基础上,推进优秀医师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逐步构建起本市定位明晰、层次分明、衔接有序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三)实施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
    根据本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抓住国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传染病重大专项实施的契机,聚焦领域研究热点和最新成果,实施重要疾病联合攻关项目,将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的有机融合,有效组织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队伍,整合与统筹全市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进一步突破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增强卫生科技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提高重要疾病的防治水平。
    (四)研究推广先进适宜技术
    大力组织卫生技术评估,通过基层和社区普及应用并推广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防治模式等,提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并逐步建立具有上海特色的先进适宜技术推广模式和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合理、安全的医疗技术。
    (五)完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
    重点建设上海医学科学院、做实上海预防医学研究院、中医药研究院、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等一批高层次的医学研究机构,更好发挥医学科技平台作用,整合资源,集成优势,构建和完善本市学术领先、技术精良、条件完善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开放、竞争、流动、合作”的卫生科技新机制,积极探索增强卫生科技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管理架构和有效运行模式,不断提高上海医学科技的自主创新活力与内在驱动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顶层设计
    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卫生系统科技与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
    (二)协调沟通,共同保障
    市卫生局和市教委、市科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形成有利于资源向卫生科教事业汇聚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卫生系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支持。
    (三)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本市卫生系统科技与教育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财政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安排本市卫生、科技与教育各项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等项目实施,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政府采购方式予以确定。
    (四)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根据总体部署,明确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分步实施,优势集成,重点突破。同时,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组织管理,符合全程管理、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的要求。
    (五)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对实施的重点项目进行全程统一管理和督察,定期进行跟踪、汇总、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建设效果不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采取限期整改或取消。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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