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哪些救济途径
什么是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何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62893278 邮编:200040 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